<< 关于加强装饰装修企业开发、申报、推广施工工法的通知关于公布2009年第四批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名单的通知 >>

关于开展我省建筑装饰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认证工作的通知

 

苏建管质〔2009〕17号

各市、县建设局(委)、建工(管)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
    为了规范我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质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现就我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以下简称考核基地)认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基地申报条件
    (一)有与所承担考核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和取得考评员合格证书的考评师资力量。其考评人员中应当具有土建、机械、电气等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应工种的技术工人;每个工种考评人员不得少于4人或应满足相应工种组合的最少考评人员数。
    (二)有与所承担考核任务相适应的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场所;
    (三)有与考核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等图书资料;
    (四)有健全的考核管理制度(见附件一);
    (五)有与所承担考核任务相适应的实际操作考核场地、设施、设备、仪器、材料和工具等(见附件二);
    (六)其它要求。
    二、考评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考评工作要求;
    (三)熟悉特种作业考核的相关业务;
    (四)具有从事安全教育、管理或相应特种作业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六)技术工人应当具有相应工种高级工以上的职业资格。
    三、考核基地的申报
    符合考核基地申报条件的单位、机构,向所在地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提出推荐意见,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申请表(见附件三);
    (二)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其中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三)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
    (四)考评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四);
    (五)考评人员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六)考核场地(场所)平面分布图;
    (七)自有场地证明或租用合同等;
    (八)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手续;
    (九)其它相关要求。
    四、考核基地的审核、确认
    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受理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法人组织)的认证申请后,组织专家组对申请单位或机构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按其申请工种,对照《实际操作场地设置主要标准》,进行实地考核。符合条件的,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公布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相应考核工种资格并授牌。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设置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统筹规划,严密组织实施;
    (二)、要加强对考核基地条件和考评人员资格的审查,确保考核基地人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未经省主管部门认证的,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承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任务。
    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质量安全技术处。
    联 系 人:吴尚松
    联系电话:025-51868646

 

  




附件:考核基地主要管理制度参考目录
附件:实际操作场地设置主要标准
附件: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申请表
附件: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评人员登记表

添加书签: [QQ书签] [百度搜藏] [新浪ViVi] [365Key网摘] [天极网摘] [我摘] [POCO网摘] [和讯网摘]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日历

网站分类

最新评论及回复

Search

最近发表

Powered By 南京家装网-南京市家装管理协会网
Copyright 清江水化妆品. 技术支持:南京SEO Some Rights Reserved.